申报高级教师考试范围

1.通用知识(15分):考核内容包括《教育法》(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、《义务教育法》(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)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(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、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纲要(试行)》

2.专业知识(85分):考核内容包括所任教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(70分),教材教法(15分,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形式)。(高中用旧教材)

1条中涉及的法规和规范只要点击相应的名字就可以浏览。

教师法http://www.nuaa.edu.cn/xcb_web/law_study/jiaoshifa.htm